環保部主管的中華環保聯合會近期對山東德州晶華集團振華有限公司排污行為提起公益訴訟,引發熱議。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在24日正式受理該案,成為新環保法實施后的首例針對大氣污染的公益訴訟。中華環保聯合會在訴狀中請求法院判處企業除需達標生產、賠禮道歉外,還需支付近3000萬元的賠償款,將款項打入地方政府財政專戶,專用于當地大氣污染治理。曾幾何時,中國的環保法被人戲稱為“棉花棒”“繡花針”。面對或財大氣粗、或利稅大戶、或政績工程的企業,環保部門執法總顯得力度不夠、辦法不多。就拿這次卷入輿論漩渦的德州振華有限公司來說,因其超標排放、環保設施建設遲緩,當地環保部門自2013年起已先后4次對其進行了每次10萬元的行政罰款。期間還屢次下達整改通知書,但收效甚微,令人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