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國家環保部主管的環保組織中華環保聯合會19日向山東省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交訴狀,對德州晶華集團振華有限公司超標排放大氣污染物且拒不改正的行為提起公益訴訟,提出判令企業賠償因超標排放污染物和因拒不改正超標排放污染物行為造成的損失共近3000萬元等五項訴訟請求。
據德州市環保局介紹,德州晶華集團振華有限公司兩條正在運轉浮法玻璃生產線,均未建設脫硝設施,其中還有一條脫硫除塵設施建成但運行不正常。當地多次督促公司對污染設施進行升級改造,并先后4次對該企業進行了每次10萬元的處罰。去年10月,環保部公開點名批評這家企業未落實空氣質量保障方案,存在不少大氣環境污染問題。